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电话号码:0730-6289591
手机号码:13574750986
邮箱地址:975626121@qq.com
执业证号:14306200510824468
执业机构: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误触紧急按钮致设备受损高达百万元,谁来赔?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邓逸楠
磁共振设备正在运行,一个红色按钮被家属误触按下,设备瞬间“失超”,维修费用高达上百万元。这样的意外,责任究竟该由谁承担?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误触磁共振紧急按钮引发的赔偿案件,法院依法认定患者家属与医院分别承担20%和80%的责任。
2024年6月16日清晨,黄某才因其儿子突发疾病,陪同前往定南县某医院就诊,缴费后依照指引前往磁共振室拍片。黄某才抵达后,发现操作室内无值班医生在场,便将墙体上的红色紧急按钮误认为是呼叫医生的门铃装置,遂掀开防护盖并按动按钮,此举直接触发该磁共振设备的磁体超导系统紧急失超,导致设备损坏。事故发生后,该医院联系厂家维修设备,经核算维修费用近120万元。因双方就该费用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某医院遂将黄某才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黄某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未注意到红色紧急按钮下方“磁体紧急按钮,人员被困按下按钮”的警示标识,擅自按下按钮导致磁共振设备损坏,其行为存在过错,黄某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作为医疗公共场所及磁共振设备管理方,定南县某医院在事发时未能确保操作室有工作人员值守,且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非工作人员进入,存在明显管理疏忽,医院对该事故的发生存在主要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综合案件实际情况,法院酌定由定南县某医院自行承担80%的责任,黄某才承担20%的赔偿责任,故判决黄某才赔偿磁共振设备维修费用23万余元。双方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7 www.jhx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电话:13574750986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