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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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向第三人多次转账?这些钱必须返还!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欧阳晶
当婚姻遭遇背叛,不仅是情感的崩塌,更可能伴随着夫妻共同财产的无端流失。“他偷偷给第三者转的钱,我还能要回来吗?”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的一起案例给出了明确答案。
李某与刘某系合法夫妻,然而,李某在婚内通过微信多次向第三人林某转账,涉及金额不等,其中不乏520元、1314元、13145.2元。此类金额具有“爱意表达”属性,且附言包含“我的女神节日快乐”“生日快乐”“祝老婆龙年大吉”等内容,有的转账时间为七夕,突破普通社交边界,明确体现亲密关系指向。刘某偶然发现丈夫的背叛后,多次与林某沟通返还事宜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李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林某返还全部受赠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李某在未经配偶刘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林某,该行为不仅侵犯了刘某的财产权益,更违背了婚姻忠诚义务与社会公序良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及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的规定,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判令林某向刘某返还全部受赠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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