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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母墓碑上漏刻委托人夫妇名字

亡母墓碑上漏刻委托人夫妇名字

经法院调解,刻碑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徐莉 李從熇

 

  女儿委托墓碑篆刻者为病故母亲刻碑,忙完葬礼后祭奠时才发现,墓碑篆刻者刻碑时遗漏了自己和丈夫的名字。近日,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因墓碑漏刻亲人姓名而引发的人格权纠纷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墓碑篆刻者张某向被漏刻姓名的王某及其丈夫李某赔礼道歉,并当庭赔偿二人精神抚慰金8000元。


  2022年6月,王某的母亲病逝,王某提供家人姓名委托墓碑篆刻者张某按照要求刻制其母亲墓碑,并在母亲下葬当日送至坟前立好墓碑。王某忙于葬礼事宜,直至晚上在坟前祭奠时才发现,墓碑上刻有母亲、母亲其他子女及配偶和母亲孙辈们的名字,唯独漏刻了自己和丈夫李某的姓名。王某受此刺激发生晕厥后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事后,篆刻者张某表示愿意免费重刻墓碑进行更换,但王某及家人均认为,本着当地“入土为安”的风俗,不能再打扰逝者清净,坚决不同意更换墓碑。双方就此事多次进行交涉,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与丈夫李某遂诉至法院,向张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要求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墓碑上篆刻亲人姓名是我国传统习俗中对已故亲人寄托追思之情的具体体现。墓碑上的名字系基于人格尊严而产生的人格权益,张某在受托篆刻墓碑时漏刻王某、李某姓名的行为侵害了王某、李某人身权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王某、李某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承办法官向张某释法说理后,围绕当地农村风俗习惯,从维护逝者尊严和保障子女祭奠权等方面入手,组织双方当庭调解。在人大代表和村组干部帮助下,经法院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赔偿8000元并赔礼道歉。张某现场兑现协议,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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