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岳阳平江资深律师网!在线咨询|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135-7475-0986

律师介绍

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电话号码:0730-6289591

手机号码:13574750986

邮箱地址:975626121@qq.com

执业证号:14306200510824468

执业机构: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债权债务

拖欠劳动报酬14万元用人单位被诉至法院

拖欠劳动报酬14万元用人单位被诉至法院


     中国法院网讯 (程娜 沈小东)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这样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某公司支付原告拖欠的劳动报酬14万元。

  2016年4月,萧某与某公司签订一份聘用合同,约定萧某担任被告某公司的总经理,聘用期三年,年薪六十万元,按月发放。某公司在该聘用合同落款处加盖了公章,签字确认。2018年4月,某公司与萧某签订一份《还款协议》,约定被告某公司确认欠原告3.5个月工资即14万元,承诺在2018年6月付清。到期后,被告某公司未按照上述还款协议支付拖欠工资,双方协商不成,故原告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本案中,原告萧某曾在被告某公司工作,被告某公司拖欠原告工资并出具《还款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被告某公司亦承认拖欠原告工资的事实,被告应按约定履行义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7 www.jhx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电话:13574750986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