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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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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三姐弟隐瞒生母死讯骗领拆迁款 分别获刑

三姐弟隐瞒生母死讯骗领拆迁款 分别获刑

 

    中国法院网讯 (龙泳行)   傅某甲、傅某乙、傅某丙姐弟三人隐瞒其母死讯,骗领拆迁款13余万元,近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傅某甲、傅某乙、傅某丙犯诈骗罪,分别被依法判处二到三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三被告人均当庭悔过,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罚金,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傅某三人系同胞姐弟关系,其生母张某系拟拆迁安置人员。张某长期卧病在床,后因病情恶化,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即2017年4月19日病逝。三被告人为了获得安置费,在傅某甲的提议下,三兄妹和傅某丁一起隐瞒了张某死亡的消息。

  2017年4月21日,傅某甲、傅某丁(另案处理)一起到铜梁区某街道办事处拆迁办签订了协议,2017年4月22日早上,对外公布张某于当日凌晨死亡的消息。后傅某甲领取张某的安置费135600元,自得65600元,分给傅某乙、傅某丙各35000元。

  三被告人经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出了全部犯罪所得。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且系数额巨大,傅某甲提起犯意、签订协议、领取安置费并分得较多款项,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傅某乙、傅某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处傅某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傅某乙、傅某丙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各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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