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岳阳平江资深律师网!在线咨询|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135-7475-0986

律师介绍

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电话号码:0730-6289591

手机号码:13574750986

邮箱地址:975626121@qq.com

执业证号:14306200510824468

执业机构: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债权债务

男子借款100万逾期不还 法院判决偿还本息

男子借款100万逾期不还 法院判决偿还本息

 

  中国法院网讯(谢燕琴 罗兰)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向原告熊甲支付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

  经审理查明:原告熊甲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9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哥哥熊乙借款100万元,2020年9月18日,熊乙筹措好资金,遂通过其爱人的银行账户向被告转账支付100万元。而后,被告陆续向熊乙归还借款40万元。

  2021年2月10日,经被告、熊乙及原告三方协商一致,由被告就剩余借款本金60万元向原告出具借条。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向原告还款,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

  法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原系向原告哥哥熊乙借款,归还部分本金后,经原、被告与熊乙三方协商一致,熊乙将债权转让给原告,被告遂就剩余借款向原告出具借条,应视被告对熊乙转让债权给原告已知晓,该转让行为真实意思表示且合法,故原、被告双方之间已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现被告违约,依法应承担本案的全部责任。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7 www.jhx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电话:13574750986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