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岳阳平江资深律师网!在线咨询|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135-7475-0986

律师介绍

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电话号码:0730-6289591

手机号码:13574750986

邮箱地址:975626121@qq.com

执业证号:14306200510824468

执业机构: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债权债务

合伙人赖账不分红 法院判决支付利润3万元

合伙人赖账不分红 法院判决支付利润3万元


     中国法院网讯 (沈小东 程娜)  合伙投资开展业务后,公司经营良好,退股结算后合伙人却拒绝支付盈利的利润给退伙人。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伙协议纠纷,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分得利润款3万元。

  2017年6月,陈某与罗某合伙经营电梯业务,陈某投资4万元,先后在萍乡市多处安装了电梯。2018年2月陈某退股并进行了结算,罗某退还了陈某投资款4万元。陈某分得利润3万元,罗某出具了欠条一张,载明罗某欠陈某利润款3万元,此款于2018年8月底前付清。该款到期后,罗某没有支付,陈某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原、被告合伙经营后,双方协商原告陈某退伙,并进行了结算,被告罗某已返还原告陈某投资款4万元,原告分得利润3万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欠款到期后没有偿还,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7 www.jhx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对面中国银行二楼

电话:13574750986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