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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醉酒后挪车10多米被交警查获

醉酒后挪车10多米被交警查获

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王艺文

  晚餐饮酒后为方便代驾师傅找到自己,把车挪到路边打开双闪等候,不曾想开了10多米的距离,便碰到执勤交警。今天,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这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郑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25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郑某饮酒后电话联系代驾,因担心代驾无法找到自己的准确位置,便驾车从酒店门口移动到路口等候代驾,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醉酒驾驶。交警又将其带至铜陵市某医院抽取静脉血样。后经司法鉴定,被告人郑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9.4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案发后,被告人郑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为了寻求代驾而短距离行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但鉴于其醉酒程度相对较高,不属于犯罪情节轻微,故对辩护人关于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醉酒后在停车场、酒店门口等场所挪车,仍构成危险驾驶罪。提醒广大驾驶员,莫存侥幸心理,坚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切勿饮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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