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手机:13574750986E-mail:975626121@qq.com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毕业于... 详细>>
律师姓名:袁伟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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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口头担保算数吗?法院:口头承诺要担责!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金凤君
微信上的一句“放心吧,我给你担保”,值多少钱?这起因保本投资引发的合同纠纷给出了答案——18万。投资有风险,承诺需谨慎,一起来看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案件。
老周、老俞向老王推介“华商财团”理财、“洋老板”股权项目,全程通过微信沟通宣传,反复向老王许诺“保本兜底、稳赚不赔”。老俞多次宣称投资本金有保障,老周更是直接微信回复老王“放心吧,我给你担保”,明确作出保本承诺。
老王出于信任,按照二人指示,先后通过微信、银行卡向老俞、老周及案外人转账多笔资金,累计投入近25万元用于案涉投资。后续投资平台关闭退款通道,账户资金无法提现,老王多次申请退款无果,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返还未收回本金18万余元。
庭审中老周提出多项抗辩:一是认为“保本”仅为收益承诺,不代表随时返还本金;二是主张案涉款项属于投资款,主债务期限未到,保证责任未触发;三是称老王曾主动放弃退款权利,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四是主张自身仅对3万余元款项作出担保,不应承担全部18万元本金清偿责任,同时享有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
法院经审理查明,老周、老俞共同邀约投资、共同作出保本承诺,实际操控老王投资账号,且二人内部已划分18万元本金的分担比例,属于共同承担兑付责任。老王虽曾拒绝当期退款方案,但并未永久放弃全部债权;老周口头保本承诺并非从属性保证,而是独立的兜底兑付约定,不存在先诉抗辩权适用前提;双方对账确认未收回本金为18万元,老周应当全额承担清偿义务。最终法院生效判决驳回老周上诉,维持原判:老周、老俞共同返还老王投资本金185360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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